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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产品由客服根据你的需求匹配合适的阿姨,本服务需按月支付,并另外支付一个月的佣金方可正式开始服务,如不支付佣金,将在15个工作日后按申请退单处理,开始服务后年度佣金不可退,月支付的服务费如果因阿姨工作原因,月付金额处于本月实际应出勤天数后可以退还,请仔细阅读本产品条款,一经购买和服务,即视为,购买方,服务阿姨,平台中间三方即多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本款项支付后,即视为星级住家保姆中介服务协议已经生效,与爱管家生活平台服务协议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购买本服务产品的客户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的劳动者为乙方,本商户为丙方,购买本产品时甲方,丙方,和向丙方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的乙方,一致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术语释义
1. 甲方: 即雇佣乙方并接受本合同服务的雇主,且有权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的法律主体。
2. 乙方:即接受甲方雇佣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保姆服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政服务人员。
3 . 丙方:家政服务信息提供方,即通过爱管家信息服务平台。爱管家APP软件、爱管家官方微信平台、爱管家官方客服电话热线及其他丙方及其关联公司自有的或者拥有合法运营权的平台】为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提供信息服务及其保障。
4.基础体检报告:即体检机构对乙方身体进行一定项目的检查,根据乙方身体反应的数据而生成的具有一定格式的文档;基础体检报告仅对乙方受检当次的检查样本及结果负责,无有效期。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经丙方介绍、甲方面试及筛选,甲方自愿选择乙方为其提供保姆服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待乙方满足上户条件后,乙方上户为甲方提供保姆服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支付劳务报酬及向丙方支付佣金,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佣金等。
2.乙方应满足的上户条件:岗前培训结业、乙方已足额缴纳保证金、背调合格、已取得一年内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3 . 家政服务订单信息:甲方所需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不限于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费用等,详见附件《家政服务订单》,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服务内容除外。
4 . 甲方所需服务信息(包括不限于服务地址、服务类型、各方之间合作期限、佣金、保姆服务报酬等)的变动涉及甲方应付佣金、服务交易保证金的变更,前述服务信息发生变更的,甲方、乙方、丙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三条 佣金条款
1. 本产品购买时,即视为甲方按照《家政服务订单》约定的甲方佣金规则及费用向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佣金;
2. 乙方佣金规则及其支付方式以《家政服务订单》约定为准。
第四条 乙方劳务报酬条款
1. 乙方劳务报酬标准即为产品规格说明。
2 . 试行期:甲方可另行购买试用服务,本协议不在设试用期
3. 乙方服务报酬结算方式
(1) 结算周期:甲乙双方按月结算,乙方上户服务当日为起算日。
( 2 ) 结算方式:第一个结算周期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结算;自第二个结算周期起,甲乙双方于每个结算周期满后3日内确认该周期乙方应得服务报酬,并于结算周期期满5日内由丙方从甲方预付的保证金,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一周期应得服务报酬。
第五条 甲乙双方保障条款((公司对保姆的结算政策))
1 . 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乙方基本月报酬预付给丙方,由丙方作为担保方,并甲方在第二个月起,每次在服务期前5个工作日,支付至丙方作为甲乙双方服务交易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保证金之保证期限:自乙方首次上户之日起,乙方实际上户天数累计满月应上户天数;如本合同《家政服务服务订单》中服务签订性质为变更家政服务人员的,甲方应补足乙方基本月报酬作为甲乙双方的服务交易保证金;如未补足的,保证期限以甲方已缴纳的剩余保证金可覆盖的实际天数为准。
2 . 甲乙双方授权丙方对服务交易保证金进行如下操作: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及本条第4款之约定从保证金中代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户首月应得劳务报酬;如上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乙方应得劳务报酬的,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之约定向乙方补足;如保证金有剩余,则丙方应无息退还至甲方。
3 . 甲丙双方合作期间家政服务人员变更的,甲丙双方应当与新的家政服务人员继续履行本条约定;合作期间因甲方变更家政服务人员、服务类型、服务周期等情形而导致甲方应当缴纳的服务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的,甲方应当【在新的家政服务人员实际提供家政服务之前】按本条约定向丙方足额补足服务交易保证金(即以实际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基本月报酬为准),如甲方未补足的,乙方在保证金未覆盖的天数内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应自行结算给乙方,因此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4 . 保证金结算方式包括线上方式及线下方式,具体结算方式详见本条第5款约定;其中,线上方式自主提现;线下方式,指银行转账。
5. 三方确认,按照如下约定确定保证金结算方式及结算日,且结算日逢节假日顺延。“上户月”指乙方首次上户服务的自然月份。
1 ) 甲方之服务地及首次签约日满足如下条件的,保证金按照线上方式进行结算;保证期限届满或乙方首月内下户的,自保证期届满之日起或下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
第六条 支付方式
甲方、乙方、丙方理解并确认,本合同所涉佣金、服务交易保证金等按照本合同约定由丙方收取的费用,丙方指定收款方式;甲方具体收款方式之约定详见《服务订单信息》:微信支付,即通过微信扫描到爱管家二维码支付;
特别提示:请甲方、乙方以本人账户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本协议项下的费用应仅由丙方公司(智管家政服务(苏州)有限公司)收款收款,如您发现个人收款情况,请及时联系丙方官方客服并有权拒绝付款。否则,因甲方、乙方违反前述约定而造成财产损失的,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
(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一年内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具体证明文件以乙方持有的证件为准,如甲方有异议可要求乙方重新体检,若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体检不合格,则由乙方承担;如若甲方要求乙方进行除健康证和/或基础体检报告包含项外的体检项目,乙方应给予配合,费用由甲方承担;
( 2) 乙方不能完成合同约定服务或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通知甲方终止雇佣关系的,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重新介绍合适的家政服务人员履行本合同尚未履行的期限;但甲方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丙方,以便提前做好调换安排;如甲方未按前述约定提前通知,导致甲方产生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丙方不承担责任;(公司方式)
(3) 甲方有权以合法的方式追究因乙方过错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并向责任方要求经济赔偿(但不得扣押财产和证件或采取搜身、恐吓、殴打等侵犯乙方人身/财产权利等处理方式);
(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向甲方借款或预支工资的请求;因甲方同意乙方向其借钱或预支工资而造成损失的,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丙方不承担责任。
2. 甲方义务
( 1) 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用户登记手续,如实填写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接受服务的家庭成员人数、服务内容、工作强度、时间要求、特殊服务,并在洽谈时如实告知乙方和丙方家中是否有传染病及精神疾病患者;
( 2 )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服务期间,若乙方突发疾病或其他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若乙方外出未归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紧急联系人、丙方服务热线等);
( 3 )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保证乙方每月休息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全年11天法定节假日的带薪休假(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元旦节1天);甲方于乙方休息日或者前述11天法定节假日内要求乙方照常工作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4 ) 如因甲方原因(如出差、旅游等)导致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正常提供服务的,除乙方同意调休外,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正常向乙方支付无法服务天数的日工资;如果乙方同意调休,且无法服务的天数在乙方当月可休息天数内(含)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无法服务天数的日工资,无法服务天数超过当月可休息天数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超出天数的日工资;
(5) 如乙方住家,甲方应当提供适当、安全的居住场所,并保证不与成年异性(为本合同之目的,“成年”专指13周岁及其以上)同居一室(经三级甲等医院确诊失能者除外,且甲方应事先告知乙方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且不应让乙方在走廊、厨房、客厅等没有私人空间的临时床铺居住,如需借住他处的应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征得乙方同意;甲方无法提供前述住家条件的,乙方有权终止提供服务,且不视为乙方、丙方违约;
(6 ) 甲方对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家庭电器、清洁呕吐物等所需的符合国家卫生安全相关规定的卫生和劳保用品等)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丙方;
(7) 甲方应遵纪守法,尊重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并负有保护乙方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8 ) 如乙方系初次上岗,则甲方应对乙方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的指导,帮助乙方熟悉甲方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家庭情况,掌握水、电、气、炉、电器等家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安全使用规则等;甲方应当妥善保管家中的贵重物品、现金,并应于乙方上户之日将服务场所内易损毁贵重物品事先告知乙方,且甲方应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因乙方工作不慎而导致相关贵重物品的损毁。如甲方未履行前述义务,双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执行;
(9 )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地址等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甲方未经乙方及丙方的事先同意,不得擅自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外的服务,或者为第三方提供服务,或者将乙方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
( 1 0 )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丙方支付佣金、服务交易保证金,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丙方按照《家政服务订单》为甲方首次提供家政服务人员信息并促成合作交易(以签约为准)即视为丙方完成居间服务义务;甲丙合作期间,如因甲方所需服务品类、与乙方/丙方合作期限等发生变更,包括不限于钟点工服务变更为住家保姆、一年的合作期限变更为两年等,导致家政服务人员基本月报酬提高的,按照本合同约定佣金计算规则,甲方佣金相应增加,且甲方应当及时足额补足佣金。
第八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权利
(1) 有权按时得到服务报酬,获得正常的休息时间;享有全年11天法定节假日的带薪休假(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元旦节1天);
( 2) 有权保护自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有权追究因甲方过错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如甲方具有侵权行为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向甲方提供服务;
( 3 ) 有权拒绝从事与本合同约定服务信息不符的工作,包括不限于拒绝提供本合同约定外的服务内容、为非合同约定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或者拒绝在非本合同约定地址服务;
(4 ) 服务期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事假、丧假,但须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假期结束,乙方应按期返回,不能按期返回的,应提前告知甲方;请假期间,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扣发相应劳务报酬。
2. 乙方义务
(1) 乙方应当如实告知甲方、丙方身份信息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供甲方、丙方核实,并保证向甲方、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 2) 服务期间,乙方应当遵纪守法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指导提供服务,不得恶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如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民事赔偿、刑事责任;乙方服务对象为患有老年痴呆、半自理、不自理的老人、病人及3岁以下婴幼儿时,因服务对象自身原因导致伤害的,乙方和丙方不承担责任;
( 3 ) 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与甲方解除雇佣关系的,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乙方未提前10天通知甲方或通知后工作未满10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不超过10天报酬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4) 不得擅自将他人带入或留宿甲方家中;不得擅自翻动、挪用甲方物品;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内部事务和邻里纠纷;不得泄露和传播甲方家庭及其成员隐私和个人信息;
(5)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丙方支付佣金;
(6 ) 合作期间内,因甲方不满意乙方而要求丙方调换家政服务人员的,乙方应当无条件同意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自甲方雇佣的新家政服务人员上户之日起甲方与乙方雇佣关系终止,且不视为丙方违约。
(7)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佣金,且丙方为乙方提供雇主信息并促成合作交易(以签约为准)即视为丙方完成居间服务义务,丙方对佣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 丙方权利与义务
1. 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丙方支付全部佣金、保证金等费用;
2. 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联系信息及身体健康状况证明文件;
3 . 甲方因乙方原因与乙方解除雇佣关系或者乙方因自身原因不再继续为甲方服务,且甲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事先通知丙方的,丙方应及时为甲方另行介绍合适的家政服务人员;
4 . 根据本合同约定而更换家政服务人员的,由于保姆市场价格的正常浮动以及单个保姆期望薪资的不同,不排除家政服务人员报酬的浮动,若出现上述情况,不视为丙方违约;
5 . 因各城市佣金及家政服务人员服务报酬不同,丙方不提供跨省市更换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如甲方需跨城市服务的,甲方需按照当地城市的佣金标准重新缴纳佣金,且本合同约定佣金不退还且服务周期不顺延;
6. 甲方恶意投诉乙方服务/侮辱乙方人格或者甲方与丙方平台信息服务合作期间丙方以普通大众/非专业人士标准认为甲方反复更换保姆意见苛刻的,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且不退还甲方佣金,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7.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乙方任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不予退还佣金同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 甲方家庭成员中有恶性传染病人而事先未如实告知的;
(2) 甲方逾期【3】天未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或者逾期【3】天未向乙方支付报酬的;
(3)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事先取得乙方及丙方书面同意的;
(4)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等损害乙方人身安全或人格尊严的行为的;
(5) 甲方教唆乙方违法或者违反乙、丙双方其他相关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脱离丙方监督)的。
第十条 合同期满与解除
1 .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本合同或甲方更换家政服务人员的,甲方应当向乙方结清劳动报酬,甲方和乙方应到丙方处办理续订或终止合同等相关手续;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向丙方支付的佣金,丙方有权不予退还,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或乙方任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配合丙方办理终止及结算事宜的,丙方有权将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乙方佣金后按照约定时间直接无息退还甲方,且由甲乙双方就相关费用事宜自行协商,不得因此给丙方增加任何义务或负担。
2 . 乙方离户时,甲方与乙方均应认真检查各自财物有无损坏和丢失,乙方离户后,甲乙双方及丙方均不再为他方承担因财物丢失或损坏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服务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用乙方的权利,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3. 如家政服务人员在本合同约定期内有变动,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 保险(根据本公司签约保险公司条例暂定)
相关理赔见保险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生的实际损失、律师费、诉讼费、执行保全费等。
2 . 甲方、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丙方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因此造成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乙方任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服务报酬的,每逾期1天应按基本月服务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 . 甲乙双方未如实告知对方自身有恶性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的,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立刻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且违约方无权要求守约方(包括丙方)退还任何费用。
5 .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到期12个月内或者在合同期内私自合作的,甲方应以佣金的双倍向丙方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 . 各方理解并同意: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丙方作为信息提供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乙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并收取信息服务费,仅能针对分别实际支付的信息服务费开具与服务内容相符的“信息服务费”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作为【家政】服务提供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并收取劳务费,应针对甲方实际支付款向甲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 甲方未尽审慎的注意义务,违反以下约定而导致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和丙方不予赔偿:
(1) 甲方应妥善保管古董、文房、字画、珠宝、玉器、首饰等贵重、易碎以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乙方对此类物品不负责清洁养护;
(2) 对于各类家用电器,乙方不负责拆装和清洗,只负责外部清洁;
(3) 对于高档衣物、皮具、饰品、鞋帽等,乙方不负责清洗、熨烫、保养;
(4) 乙方不负责洗涤内裤,产妇、新生儿、婴幼儿、失去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或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5) 二层以上(含二层)住所的玻璃外侧,乙方不负责擦洗;
(6 ) 甲方及被服务对象产生身体不适或疾病,请务必立即就医,谨遵医嘱。甲方及被服务对象切勿就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咨询乙方或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治疗服务,且切勿要求乙方喂食甲方及被服务对象药物(口服、注射等);如有特殊需求,另行书面约定。
3 . 甲方及被服务对象年龄应小于80岁(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如甲方或被服务对象年龄超出80岁(含80岁)的,请甲方立即告知丙方并停止签署含本合同以内的任何法律文件、支付相应款项;否则,丙方或乙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实际产生的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乙方实际服务天数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
结算。如由此造成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损失。
4. 甲方及被服务对象因自身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等)而产生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丙方免责。
5 . 如甲方要求乙方对价格昂贵的花卉果木或宠物进行照料,甲方须自行追加投保相关险种;甲方未按上述要求投保的,乙方和丙方对上述花卉果木或宠物的丢失、伤害、死亡等免责。
6 . 未经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与乙方就本合同约定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间)另行达成合意的,双方在非本合同约定的部分发生争议/纠纷或者产生任何损失,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条款
1. 1.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平台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2 . 不论本协议是否另有规定,甲方和乙方均认可并同意,丙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将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及/或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但丙方应努力妥善解决由此引起的相关事宜。除此以外,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项下权利或义务。
3 . 本合同各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事项于指定空白处手填,非在指定空白处填写或指定空白处手填内容与本条、款、项约定内容不符的,手填无效,各方于手填处签字/盖章认可的除外;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甲方支付佣金和首月保证金,即视为本合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甲方应当妥善保管家中的贵重物品、现金,并应于乙方上户之日将服务场所内易损毁贵重物品事先告知乙方,且甲方应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因乙方工作不慎而导致相关贵重物品的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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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生效日期:2020-07-01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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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
爱管家生活平台:指爱管家生活网络交易平台网站及APP、小程序客户端,域名为www.ai-guanjia.com。
爱管家生活:爱管家运营和管理的网站、网络交易平台(包含“爱管家生活”APP或小程序、“爱管家生活”微信公众号、“爱管家生活”微信小程序及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网络交易平台)及客户端,爱管家生活通过该网络交易平台为用户和商家提供家庭服务交易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本协议下文中,“爱管家生活”既指域名为www.ai-guanjia.com的网站、网络交易平台及APP、小程序客户端,亦指“爱管家生活”。
家庭服务交易:用户与商家通过爱管家生活进行的交易家庭服务产品/服务的活动。
订单:指由爱管家生活平台结账程序生成的,记录您通过爱管家生活平台所购买的商家发布的家庭服务产品/服务的名称、价款、折扣、服务内容等交易信息的合同。
家庭服务信息:商家通过爱管家生活平台发布的,在爱管家生活平台页面上展示的家庭服务产品/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服务产品/服务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格、有效期、预约时间、商家地址、配送方式、退换货方式、退款条件、售后服务等内容。
自营商家:通过“爱管家生活平台”发布家庭服务产品/服务信息、向用户提供家庭服务产品/服务的与“爱管家生活”有关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智管家政服务(苏州)有限公司“、”苏州爱管家政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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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服务价款:用户为购买家庭服务产品/服务而应向商家支付的家庭服务产品/服务的对价,家庭服务价款的数额以用户与商家达成的家庭服务订单中约定的家庭服务价格及家庭服务数量为确定依据。
服务产品的交付:在您收到家庭服务电子消费凭证之时,即视为服务产品已交付。
2、订单
2.1订单的订立
2.1.1下订单时,您应具备购买相关产品/服务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果您在18周岁以下,您需要在监护人的监护参与下才能注册并使用“爱管家生活”的APP或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您的订单成功提交后,爱管家生活平台将根据商家设定的规则自动对您的订单进行审核。订单一旦通过审核,表明爱管家生活平台已通过您的购买申请,但此时不认为您与商家就订单内容确立了合同关系。
2.1.2您与爱管家生活商家就订单内容确立合同关系的标志为完成订单全额款项的支付,且爱管家生活商家也确认收到您支付的订单全额款项并同意提供服务。
2.1.3在您购买爱管家生活的相关产品/服务时,爱管家生活会提示您阅读本《购买协议》,您如选择注册意味着同意本《购买协议》约定的内容,爱管家生活会记录您进行确认操作的IP地址、操作时间等信息,以备查证。如果您对订单内容或本协议条款有异议的,必须立即停止付款并联系爱管家生活或爱管家生活商家进行核实,如果您继续付款,除非是存在明显错误的信息,否则代表您确认爱管家生活记录的订单或本协议信息是准确的,同意购买商家提供的产品。
2.1.4除通过上述约定方式确立合同关系及获得爱管家生活/商家的书面授权外,爱管家生活及商家不会指派其负责人或员工绕开商家通过除爱管家生活平台外的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件、附件、电话、短信或者私下见面等方式)与用户订立产品购买合同关系或变更协议条款,任何用户主张以上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件、附件、电话、短信或私下见面等方式)确立的合同关系或条款的,爱管家生活及商家一概不予承认,也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1.5 由于不同地区的人力成本、物价标准并不一致,且受限于市场行情波动,
如果允许修改地址,将会影响自营商家的成本核算与正常经营。因此对于单次服务的产品、初体验产品及组合套餐服务,您在未取得自营商家允许前,不得自行转让给第三方或变更到非初次使用的地址;对于包年套餐的服务产品,自营商家仅支持您修改同城地址1次,但仅限爱管家服务开通区域范围更换。若您违规更改服务地址,自营商家有权不提供服务,退还您未使用产品相对应的费用。对于上述情形您知悉并理解接受。
2.1.6 除上述情形外,未经爱管家生活自营商家允许,您不可将服务产品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若您自行转让,爱管家生活自营商家有权不提供服务。
2.2订单的取消
2.2.1在您的订单成功提交之后,如果爱管家生活未在订单中限定的期限内收到您支付的全额订单款项或您选择的服务超出商家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址或住宅类型等),则爱管家生活有权代商家单方面取消您的订单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2.2在您的订单提交成功但尚未付款之前,您根据自身需要可在爱管家生活平台上取消商家订单,且不认定为违约。
2.2.3 您已实际消费家庭服务产品/服务的,无权要求商家退款,但家庭服务产品/服务与家庭服务合同约定内容严重不符、存在其他严重质量问题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除外。
2.2.4在您的订单成功提交之后,如商家因自身原因需要取消订单的,爱管家生活平台将无条件全额退还您已支付的款项。
2.2.5 经爱管家生活/商家审核,如您的退款申请符合退款约定的,爱管家生活/商家将于3-7个工作日内将订单费用原路径退还至您的支付账户。如受限于支付平台的规定导致:1)无法原路径退还的,退款费用将返还至您的爱管家生活账户。退回账户的款项将于您发起提现操作后的3-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您的指定的银行卡;2)退款到账失败,导致您的退款出现异常情形,请您第一时间与爱管家生活管家联系,爱管家生活管家会及时处理您的问题,同时爱管家生活也会尽到勤勉的告知/提醒义务。
2.2.6 对于超过商品服务有效期的剩余订单如未成功退款(包括但不限于未申请服务、退款到账失败等情形),如且爱管家生活主动联系仍未能取得联系/回复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号码已被注销、长期占线无法接通、查无此电话号码,甚至查无此人的,您确认爱管家生活已尽到勤勉告知义务,对于经过三次的触达提醒仍无法联系的订单,爱管家生活有权单方确认该商品所对应的服务已完成,对此您表示知悉并同意。
2.2.7商品详情页约定的有效期届满但您未在有效期内进行消费的,超过有限期30日后,系统将自动退款,退款金额为您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服务产品已使用次数折抵后的金额。您采用折扣券、优惠券、抵用券购买的家庭服务产品,有权要求退款,退款的金额为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家庭服务产品已使用次数折抵后的金额。退款后,折扣券、优惠券、抵用券如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但折扣券、优惠券、抵用券如超过有效期,则无法继续使用。如您购买附有赠品的家庭服务产品,您有权要求退款,退款详情详见对应的赠品活动的具体规则。
2.2.8 任何情况下,一旦您的订单在爱管家生活平台上被取消,则该订单的对应的合同关系即时失效,与该订单相对应签署的任何协议也即同步失效。
3、发票
3.1 爱管家生活商家针对家庭用户提供产品服务,因此您要求获得家庭服务产品/服务的发票,商家提供的发票将以您作为开票主体,开具家政服务科目的发票。
3.2如您要求获得家庭服务产品/服务的发票,您有权且应当在对家庭服务产品/服务进行消费后向商家提出,发票金额以实际支付的家庭服务价款为准,发票的开具方将以商品的实际提供主体为准。
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个人购买的家庭服务类产品原则上只能开具个人抬头发票。如您申请开具发票,爱管家生活默认开具以您作为开票主体的家政服务科目发票;如您确有开具单位抬头发票的需要,请在开票前提前联系爱管家生活管家,签署以单位为采购主体的《服务产品采购协议》。
3.3 针对已开具发票后又退款的订单,退款时对应的电子发票将给予作废处理;对于上述情形,您知悉并表示接受。
4、产品信息说明
4.1爱管家生活上的产品图文描述、说明、规则、价格等信息随时都有可能因为商家产品变动而发生调整,爱管家生活及商家对上述信息的调整不作特别通知。由于网站上产品信息量极其庞大,虽然爱管家生活会尽最大努力保证您所浏览产品信息的准确性,但由于众所周知的互联网技术因素等客观原因存在,爱管家生活网页显示的信息可能会有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对此情形您知悉并理解接受,爱管家生活欢迎您的纠错,一经提醒,爱管家生活核对信息无误后会按要求进行修改。
4.2为了让您更方便、全面地了解爱管家生活商家所提供的产品,商家会通过爱管家生活的产品页面,以图文的方式对产品的服务内容、付款信息、服务规则、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说明,产品信息说明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一旦支付全额款项,与商家确认合同关系,即视为您同意产品图文信息中的所有内容。
4.3产品的最终成交价格,一律以您成功提交订单时的产品实时价格为准。但是,如因发生意外情况或是由于网站的错误等导致订单成交价格或/和金额的不准确,经您与商家确认后,您有权取消订单。
4.4如果发现订单实际成交价格存在错误,爱管家生活将会采取下列之一措施予以纠正:
A.如果订单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正确价格,爱管家生活会根据商家要求,或者取消订单,或者暂停产品交付并通知您补回差价。
B.如果订单实际成交价格高于正确价格,爱管家生活承诺将协商商家按照正确的价格向您销售交付相应产品。如果您已按错误价格完成支付的,您可以申请退回差价或用差价购买其他产品。
C.在您的订单成功提交至付款期间,您购买产品的实时价格可能会发生变化,相关产品折扣、赠送等优惠活动也可能会调整,从而可能造成您的订单成交价格与产品实时价格不一致,如果您以此为由要求补偿产品或退款,爱管家生活将不予受理。
4.5为避免爱管家生活商家的服务人员养成向客户索要礼物 / 红包或要求提供工资待遇等不良风气,您理解并接受配合在未与爱管家生活商家沟通的情况下,禁止赠与物品给服务人员或同意服务人员提出的超出(违背)其正常工作内容之外的要求。
4.6爱管家生活商家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是您最终决定是否购买商品的依据。由于不同地区的人力成本、物价标准不一致,且受限于市场行情波动,可能导致商品在不同区域的销售价格不一致。“区域定价”为爱管家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围绕“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的定价依据,基于实际提供服务区域的具体情况所作出的决策,具体实际销售价将以您的服务地址所在区域为准。对于上述情形您知悉并理解接受。
5、产品的交付与使用
5.1在爱管家生活商家交付服务产品后,商家与您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因您未能提供应该提供的配合和支持(如未提供详细的地址或联系方式等)造成商家无法履行相应义务的,爱管家生活及商家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造成您无法及时使用产品的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5.2您在爱管家生活平台上购买的服务产品,有两种线上交付方式: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或通过银行在线支付。
5.3 无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您均应于订单约定付款期限内,按规定将订单全款支付到爱管家生活,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款的,爱管家生活有权单方面取消您的订单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涉及退款,则因退款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您承担。您在款项支付后,主张合同关系未有效成立、未全额支付、支付错误或其他任何理由要求爱管家生活返还款项的,必须自行承担举证责任,并赔偿爱管家生活及其商家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5.4您所购买的商品将被送至订单表格上注明的送货地址。在您收到订购商品时,您书面签收则证明您收到了完好状态的商品。如果包装出现破损,请拒收。
5.5 您知悉并理解春节(做饭保姆服务为除夕前一周至正月十四,精选保姆为农历腊月二十九至正月初三,其他服务为除夕前一周至正月初八),爱管家生活所有服务停休,停休期间不提供服务(春节档服务除外)。
停休期间的服务次数将顺延至下一次服务(春节档及精选保姆服务除外)。
5.6 您知悉并同意1月1日(元旦节)、5月1日(劳动节)、10月 1日(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爱管家生活自营商家只服务包年用户,但你另需支付双倍的加班费用,如果您的固定家政人员请假未能提供服务,爱管家生活自营商家将提前以短信或电话告知您,另找其他服务人员替班,请您见谅。
5.7 您应妥善保管古董、文房、字画、珠宝、玉器、首饰等贵重、易碎物品,以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爱管家生活商家对此类物品不负责清洁养护。
5.8 您知悉并同意如您需要更改/取消服务,需提前2小时通过爱管家生活公众号、爱管家生活APP或小程序自助或联络在线管家或拨打管家电话进行更改/取消。
1) 如您需要取消本次的服务时间,则本次服务次数将予以保留。
2) 特价商品(爱管家生活平台页面明确说明的产品)不可更改服务时间。
3)但更改服务时间很可能需要更换固定家政服务人员,因为在您更改至其他服务时间段时,该时间段内家政服务人员可能已有其他固定客户需要服务。
5.9 更改服务规则
更改时间/更改原因 |
服务开始前2小时内至服务开始 |
服务开始后 |
爱管家生活原因 |
支付本次服务金额*30%的临时退改费 |
支付本次服务金额*100%的临时退改费 |
用户原因 |
支付本次服务金额*30%的临时退改费 |
本次服务次数扣除 |
不可抗力事件 |
无责更改 |
无责更改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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